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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18 阅读:次 来源:市关工委 |
关于配合做好“假日学校”工作的通知
[ 作者:办公室来源:教育局点击数:1097 更新时间:2013-5-28 11:18:47 ]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帮助我县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素质,县关工委决定今年继续在基层开办暑期“假日学校”。根据县关工委《关于在暑假期间继续开办“假日学校”的通知》(象关工委〔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教育系统配合县关工委做好“假日学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志愿者参与“假日学校”支教活动。根据“假日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相关中小学要落实若干名青年教师志愿者参与一定课时的教育教学活动;发动高年级学生组成志愿者“助教团”,为“假日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用品。“假日学校”一般借用村民会所作为活动场地,若“假日学校”确需各中小学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以及体育器材、图书等,各中小学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予以提供。
三、主动与镇乡(街道)关工委沟通。“假日学校”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暑期校外教育活动,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为配合“假日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各中小学要及时、主动与镇乡(街道)关工委沟通,了解“假日学校”所想、所需,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附:各镇乡(街道)关工委联系方式
象山县教育局
2013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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