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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儿童节出现“三化”倾向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14-02-19   阅读:次   来源:市关工委
【文字

  大佳何镇关工委

   
  儿童节从设立之日起,就与儿童权利保护息息相关。这个节日的设立,与发生在二战期间一次臭名昭著的屠杀——利迪策惨案有关。二战结束后,为了悼念惨案中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我国也高度重视儿童权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毫无疑问,法律应成为未成年人生活与教育的准则,儿童节日的安排也不能例外。“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孩子们放松心情、接受教育的重要时机。然而,据大佳何镇关工委调查发现,各地政府部门、商业机构、学校和家长庆六一的方式逐渐开始背离儿童的快乐意愿和教育初衷,使得部分儿童害怕过儿童节,不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亟需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调查中发现儿童节“变质”主要体现在“三化”:
  一是庆祝活动功利化。一些政府、学校往往用召开庆祝大会、文艺表演等形式来体现对儿童工作的重视。然而,领导长篇大论地讲话、辛苦的节目排练、长时间地迎候领导等给原本轻松、快乐的节日异化为孩子沉重的包袱,导致孩子们害怕儿童节的到来,出现了诸如湖南沅江市一小学生因不满学校“六一文艺汇演”排练的疲惫不堪而在红网上给沅江教育局局长写了一封《致敬爱的沅江市教育局局长伯伯的一封信》,引发全社会对这件事的高度关注。而在一些地方文艺表演时,家长们喜欢将成人社会的权力层级搬上舞台,如议论这是某某书记的儿子,那是某某主任的孙子等,久而久之,让一些儿童小小年纪就开始向往和追逐权力,导致了诸如广州一小学生接受采访时自称理想是“当贪官”,令人啼笑皆非。另外,一些商家也借儿童节纷纷上演带有商业广告推介性质的活动,如商场举办“少儿才艺表演赛”、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更是趁机举办“绘画比赛”、“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招揽生源,不少家长看中参赛能锻炼孩子,并能获得奖品、能登报、上电视出名,而竞相参与其中,不仅加重了孩子负担,而且助长了孩子的虚荣心。
  二是节日礼物奢侈化。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给孩子的“六一”礼物逐渐从书包、书籍等普通礼物向iPad、黄金文具等昂贵礼物转变,极易引起孩子们竞相攀比。例如:网友“鼓楼我的家”发帖称,自己是一名小学教师,在下课时听到班上的小朋友们讨论六一节的礼物,让她大吃一惊。“有个孩子说,我爸是副处长,他的手下送我一台学习机呢!”;有个孩子更逗,直接反驳他说,你爸太没面子了,手下才送你个学习机,别人来我家求我爸办事,我在旁边说家里的iPad坏了,玩不了切水果了,那个叔叔直接就在咱家上网,给我订了一个iPad,第二天妈妈就在家收到货了。”儿童节逐渐变向成为孩子们的“拼爹”、“拼富”的节日,严重扭曲了孩子们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助长好吃懒做、追求奢华的不正之风,长此以往,长大后易变成“啃老族”。
  三是儿童精神孤独化。我国尚未建立儿童节全民休假制度,孩子放假父母无暇顾及的问题逐渐凸显,尤其在城区更为严重。据调查,宁海城区仅有10%的家长可以在非周末儿童节陪孩子过节,以致在少年儿童心目中出现“儿童节”不如“双休日”。无人陪伴的儿童节,孩子们只能寻找网络等虚拟游戏打发时间,极易沉溺入网络和游戏等虚拟世界,致其性格变得孤僻。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学校为了表达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关爱,在儿童节举行爱心资金发放仪式、结对帮扶等活动,并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损害了贫困学生的自尊,给他们造成了心理负担,有的甚至对捐赠者和媒体产生对抗心理。  
  造成儿童节出现功利化、奢侈化、孤独化倾向值得我们成年人深思,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地区想借儿童节之机展示青少年工作成果,没有把儿童当成儿童节主体,不顾儿童喜好,大搞形式主义,习惯通过行政化的活动体现对儿童的“关心”;二是家长关爱儿童方式出现偏差,以花钱多少衡量对孩子的爱;三是国家未建立儿童节成人休假制度导致成人无法陪伴儿童过节;四是家长“望子成龙”过于心切造成儿童负担过重。儿童节本应是轻松愉快、绚丽灿烂的节日,变味的儿童节严重损害的广大青少年的利益,失去了儿童节的本意,亟待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将儿童节“归还”给儿童。基层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规范: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严防庆祝活动功利化
  当下亟须把长期以来被成人僭越的儿童节主人地位还给儿童。只有还给儿童本应拥有的选择和权利,为他们创造平等、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才能最大程度地把快乐还给孩子。创造了这些条件,儿童节的各种活动才会是原生态的、不带功利的、不受成人指使的,只为兴趣、自主成长、快乐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做到政令有所出,策略有所行。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方针政策时,更加注重学校、孩子以及家长的实际情况,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不做违背教育发展规律的事情,不做阻碍儿童发展的决策。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置儿童身心不顾的形象工程,要杜绝各种以损害孩子利益大搞庆祝的活动。加强社会、媒体监督,对大搞庆祝活动、损害儿童利益的事件要大胆曝光,规范学校行为,严厉打击直接或变相的坑骗家长、摧残儿童行为的发生。
  二、突出儿童主体,活动形式多样化
  在通过对不同年龄段、工作年限以及城乡教师的“六一”活动态度的调查中,表现出来的传统观念与新理念、理论与现实以及操作性上,尽管有不同水平的表现,但为孩子着想,体现服务儿童、服务家长的宗旨是占主流的。我们在操作中,活动形式必须体现以孩子为中心,充分考虑当地传统及当下的情况,考虑学校、家庭所能共同承受为前提。在“活动内容与形式”的调查中,近半数的人也认为应该“教师和孩子、家长一起讨论”,充分利用家长资源。教师在听取孩子意见、尊重孩子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把孩子们的健康、快乐放在第一位,一切活动也围绕“快乐‘六一’”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性,既考虑学校的现有资源优势,又调动家长的积极性,还能体现幼儿的真正需要。“六一”儿童节是儿童的节日,但其特殊的生理心理因素决定了成人(包括教师、家长)在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完全放任的幼儿活动是不科学,也是不可取的。学校、家庭可以把节日的时间和空间交给孩子自主支配,让他们自组团队、自选角色、自定规则、自主评议效果,可以选择表演节目,可以选择社区服务,可以选择到书店或图书馆看书,可以选择郊游,可以选择自己想玩的任何一种玩法,成人要做的就是保护和服务。
  三、注重特殊青少年,公平享有儿童节 
  儿童节是所有儿童的节日,边远山区的儿童、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随着父母到城市生活的儿童,需要我们给予更多关心。不但要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日子里给予关心,而且要通过“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这一法律原则,更多一些制度化的保障。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学校,在策划活动方案时,要突出对贫困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的关爱,积极开展“手拉手”等结对帮扶活动。一方面让特殊青少年得到社会更多关爱,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普通青少年在活动中接受爱的教育,从小培养感恩的心。但我们的活动应该更加注重保护特殊青少年的隐私,不应大肆宣传,给他们心理上造成负担。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儿童节成人放假制度,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让孩子在儿童节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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