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本委文件
政策文件    
  上级文件
  本委文件
  制度建设
网站搜索    
本委文件    
奉关工委[[2011]11号 关于开展暑期校外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6-05   阅读:次   来源:市关工委
【文字

奉关工委[2011]11

 

关于开展暑期校外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关工委,各组成人员单位:

暑期是广大青少年学生休养生息、接触社会、参加社会实践和“五老”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的黄金季节,今年暑期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因此,今年暑期校外教育活动要紧扣这一主题,积极组织“五老”开展“学党史 颂党恩 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现结合宁波市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就今年暑期校外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线,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原则,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我市“双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暑期校外教育活动,使全市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二、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统一认识、制订计划(六月)

今夏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华诞,为此,暑假校外教育活动要紧紧抓住该纪念活动的契机,结合本地实际,以深入开展爱党、爱国和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地、各级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暑期教育活动对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握好这一有利时机;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暑期教育活动对于深化社区和村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各级关工委在暑期教育活动中的组织优势,努力加以推进;要充分认识“五老”在暑期教育活动中的“资源”优势,积极进行发动。在此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教育工作计划,召开暑期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做到“组织、经费、场地、人员”四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开展活动(七月上旬至八月中旬)

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形成系列,创建特色,注重实效原则。

1、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光荣传统,继续开展“童心向党  快乐成长”系列教育活动。

⑴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充分发挥市、镇(街道)爱国主义讲师团老同志的作用,深入学校、社区、村、假日学校向广大青少年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⑵就近属地组织参观、采访新农村建设成就,工业、交通、城市建设的重点实事工程等实践活动,感受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改革开放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激发青少年的爱党爱国爱家乡热情。

⑶广泛开展“红色记忆学先锋——采访身边的老党员”主题寻访活动,请他们给青少年讲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和奋进史,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青少年,用党的丰功伟绩激励青少年,使广大青少年坚定跟着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⑷结合奉化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二届“励志·尚德”主题读书系列活动,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内涵,以红色经典书读后感征文、专题朗诵、知识竞赛、书画展览等形式,引导青少年自觉养成读书,读好书,读红色经典书的好习惯。做一个读书、明智、尚德、发展、励志的好少年。

⑸结合百部红色影片进农村、进社区,电视台革命经典影片展映等教育契机,组织青少年及时收看,使广大青少年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大力创建和完善各级各类暑期假日学校。

按照市委[2009]33号文件要求,积极创建和完善假日学校。要主动做好参谋,力争在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创建假日学校,并充分利用“假日学校”教育阵地,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类暑期校外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3、结合我市“双城”创建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⑴组织老少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活动,以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为重点,积极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渗透到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中,引导青少年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去。

⑵开展“老少共建”“十个一”等道德体验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做“文明小使者”“爱心小公民”“环保小卫士”,体验文明之风,陶冶道德情操。

⑶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和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本地能工巧匠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社会实践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使儿童少年在活动中拓宽视野、陶冶情操、增强团队意识。

4、深入开展帮困、助学和对问题少年的关爱帮教活动。

市、镇(街道)关爱团的“五老”要利用暑假大好时机,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理解程度和实际需要,合理选择法制宣讲教材,在广大青少年中大面积开展法律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对已帮教过的对象进行回访,对新增的帮教对象进行面对面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帮教。要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深入开展助学、帮困活动,要关注、关心外来民工中的未成年在校子女,让他们同享暑期活动的快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八月下旬)

暑期活动结束后,各级关工委要对暑期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比,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对“五老”和青少年在参与暑期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予以表扬;市关工委将在各地总结、评比基础上,于8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暑期校外教育工作的总结、评比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加强指导。各镇(街道)关工委要确定一名领导专事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社区、村、企业、学校暑期教育活动的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2、整合资源。在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的基础上,依靠社会力量,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发挥好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在暑期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倡导社区青少年自治组织进行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好各类教育基地(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重在实效。要突出主题,注重特色,创新教育载体和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老少两代人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组织“五老”参与活动要就近就地,量力而行;组织青少年外出参观、夏令营和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暑期愉快、顺利、平安。

 

 

 

奉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暑期校外教育     通知

抄报:宁波市关工委   市教育局    陈红伟部长    周海飞副市长

奉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623印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