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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关工委〔2012〕15号关于推荐评选市第十一届青少年英才的通知
时间:2014-06-05   阅读:次   来源:市关工委
【文字

关于推荐评选市第十一届青少年英才的通知

各镇、街道关工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一年一次评选、奖励青少年英才的既定要求,现将2012年度(第十一届)奉化市青少年英才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为全市青少年建树榜样,引导青少年树立和发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增强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勤学苦练,改革创新,敬业奉献,积极进取,勇攀科学高峰,立志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2周岁以上的优秀青少年,其事迹、成果原则上限于2012年度。

三、评选标准

热爱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理诚信,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奉献爱心,德才兼备,出类拔萃,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应用推广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宁波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

2、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注重品牌质量、节能减排、弘扬新时期企业文化,开拓创新,成绩显著,为企业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宁波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

3、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改革创新,关注民生,共同致富,成绩突出,获宁波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

4、在从事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教育工作中,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有创新、有建树,成绩显著,获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者。

5、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各类学科、竞技比赛中成绩突出,获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一等奖以上(各类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邀请赛除外)者。

6、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创造、创作(表演)具有时代特色、弘扬主旋律的作品(项目),技艺精湛、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竞技比赛获省级以上前二名)者。

7、立足本职,公正执法,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者。

8、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医德医术高超,享有市内外较高知名度和技术影响力,得到群众公认者。

9、在新闻媒体出版领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作刊载(播)有鲜明时代特色、社会影响较大的作品,得到省级以上权威部门奖励或表彰者。

10、无私奉献、志愿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者。

四、推荐方法

组织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

组织推荐:由各镇、街道关工委,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协会、学会、学校按自下而上原则协商推荐申报。

自我推荐:凡符合条件者,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申报,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学校审核后报市关工委。

被推荐者均需填写《奉化市青少年英才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练,书写清楚,并附政府和权威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关工委,同时请把电子文稿发到市关工委邮箱:

五、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1月底止。

附:奉化市第十一届青少年英才推荐申报表

奉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评选    青少年英才    通知

报:市委办  市府办   郑一平副书记    陈红伟部长

奉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 012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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