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专题工作
  经验交流
  文件资料
  五老风采
  政策法规
  信息反馈
网站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2018年度县级“五好”村(社)企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和全县各乡镇(街道)关工委提升复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5   阅读:次   来源:市关工委
【文字

各乡镇(街道)关工委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坚持党建带关建原则,扎实开展基层关工委“拓面提质”行动,进一步深化“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不断扩大“五好”基层关工委的覆盖面和巩固提升工作,确保按标准达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创建对象
  2018年度计划创建县级“五好”村(社)企基层关工委和示范点(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五好”内容和本次考评表中的赋分标准(详见附件2),总分按100分赋分。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查(9月中旬至9月底)。各创建村(社)企根据考评表的赋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自评考核达90分以上的填写《2018年县级“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先争优工作申报表》(见附件3),撰写“五好”村(社)企基层关工委创先争优总结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并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关工委。报送时间截止10月10日。
  2.初查初评(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对申报的单位进行初查初评,并及时予以工作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申报对象基本符合标准的,将申报表和总结材料一并报送县关工委。报送时间截止11月5日。
  3.考核验收(11月6日至11月30日)。县关工委组织考核小组分别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和联评,形成初步名单。
  4.确定命名(12月份)。县关工委审查评定,对符合“五好”标准的基层关工委予以命名,并发文公布,对获得命名的基层关工委,将给予表彰授牌。
  5.乡镇(街道)关工委复评工作考核程序与“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同步进行,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宁海县乡镇(街道)“五好”关工委测评细则》(见附件4)。各乡镇(街道)按要求自评打分,并撰写总结材料,于11月5日前一并报送县关工委。示范点创建纳入乡镇(街道)复评内容,不另行考评。
  四、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创建。各基层关工委要以深化创建“五好”关工委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活动开展和探索创新等5个方面有推进、有提升,为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工作保障。
  2.加强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关工委要及时督促检查,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创建标准,帮助基层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关工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3.扎实推进工作。全县各级关工委要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突出品牌特色,突出工作实绩,谋实事、创实业、求实效,进一步夯实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提升全县关工委工作的水平。
   
  附件:宁关6号附件.docx
  1.2016年县级“五好”村(社)基层关工委创建计划表
  2.2016年县级“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先争优考评表
  3.2016年县级“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先争优工作申报表
  4.宁海县乡镇(街道)“五好”关工委测评细则
   
   
   

                    宁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