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青少年的科学文化教育。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技能训练、科技创新、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的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组织企业青年职工、农村青年农民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
3、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和心理咨询网,建设一支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4、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重视做好后进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积极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和引导家长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6、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老同志与青少年共建共进的文化、体育、环保和社会公益等活动。继续发挥“五老”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优化、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努力创造条件,推动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活动阵地的建设。
7、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开展助学、助困、助残等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切实加强“五老”队伍和关工委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学习、培训、服务、激励等工作机制,不断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努力提高爱国主义宣讲团、关爱工作团和校外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9、加强同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作网站的作用,积极搞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事业的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常了解青少年的所思所想所需,不断探索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律。对一些重要问题下功夫搞好专题调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部门预算只包括关工委本级预算。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58.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25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11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258.1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7.1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39万元、项目支出66.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8.1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258.1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7.18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附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1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9.2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指示,大力压减部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1.13万元,占8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万元,占5.11%;卫生健康支出(类)6.6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类)17.18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4.8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3.04万元,下降1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6.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0.86万元,下降31.76%,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8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06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3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53万元,下降2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38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39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关工委系统等来宾来甬工作指导、政策调研、学习考察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外出活动、公务接待、保留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39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11.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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