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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02-14   阅读:次   来源: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文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关工委)是市委领导下,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主体组成的人民团体。市关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大局,组织五老发挥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市关工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动员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史、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关爱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病残儿童等群体的公益助学和关爱服务工作。做好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相关管理工作。

(四)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帮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出台、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五老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等工作,优化青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六)推进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基地的教育服务功能,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七)指导全市关工委系统业务工作。

(八)负责关工委网上平台建设。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括为本级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本级。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35.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43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37万元,占88.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万元,占11.48%。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435.37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56万元、其他支出(类)50.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2.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91万元,项目支出134.3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5.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收入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56万元、其他支出(类)50.0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5.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86.37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1.00万元,占8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占8.55%;卫生健康支出(类)9.84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类)21.56万元,占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6.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60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原项目临聘人员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4.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6.32万元,下降30.11%,主要原因是:原项目临聘人员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63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3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产生的差异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2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关工委系统等来宾来甬工作指导、政策调研、学习考察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10%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外出活动、公务接待、保留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彩票公益金拨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5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5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一是“阳光心灵”项目,10万元二是“‘甬润童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项目,40万元。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91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本部门2023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34.32万元, 项目7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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