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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局级“关于开展创建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
活动的通知五好”学校关工委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阅读:次   来源:市教育局关工委
【文字

甬教关委〔2023〕2 号

市直属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学校关工委活动的通知》(甬教党〔2013〕62 号)下发以来,各地广泛发动,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有 109 所学校关工委获得市级“五好”学校关工委称号。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办国办厅字〔2021〕46 号、浙江省委办省政府办厅字〔2022〕25 号、宁波市委市政府甬党发〔2019〕70 号和中共宁波市教育局党委甬教党〔2022〕10 号文件精神,推动各级关工委加强自身建设和组织变革,为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贡献更多关工力量,经研究,决定从 2023 年开始,开展创建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直属学校。已被命名为宁波市“五好”学校关工委的学校,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工作评分表》进行评选。

三、评选方法

1.创建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关工委申报,根据各校开展“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情况,局关工委进行材料初审。

2.局关工委将组织力量对通过初审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学校要准备与自评相应的印证材料。评审组通过查、看、听、

谈等方式,核实创建情况,逐项评分。

3.按“坚持标准、好中取优、宁缺留空”的原则,由局关工委集中评定,发文命名,予以授牌。

四、有关要求

1.各直属学校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特别要认真总结近 3 年来工作成绩和经验,把创建

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

过程,推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再迈新台阶。

2.根据《中国关工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 0 三五年远景目标》要求,力争到 2025 年“五好”关工委达标率达到

80%。各直属学校在 2023 年—2025 年三年中应确定创建“五好”学校关工委申报计划。

3.创建学校关工委须填写《宁波市教育局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申报表》(附件 1)和《宁波市教育局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工作评分表》(附件 2),并附详细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4.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申报表、创建工作评分表、创建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二份,于 9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局关工委(联系人:普露瑶 联系电话:15888596497)。

附件:

1.宁波市教育局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申报表

2.宁波市教育局局级“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工作评分表

宁波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 0 2 3 年 3 月 2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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