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3) (一)部门(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16)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四、名词解释..................................................................................................(13)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关工委)是市委领导下,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主体组成的人民团体。市关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大局,组织五老发挥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市关工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动员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史、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关爱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病残儿童等群体的公益助学和关爱服务工作。做好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相关管理工作。 (四)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帮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出台、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五老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等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六)推进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基地的教育服务功能,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七)指导全市关工委系统业务工作。 (八)负责关工委网上平台建设。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本级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纳入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本级。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24.50万元,支出总计424.5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38.05万元和38.05万元,增长9.85%和9.85%。主要原因是:业务扩展,业务活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4.4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9.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6万元,占58.21%;项目支出177.35万元,占41.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4.40万元,支出总计424.40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38.03万元和38.03万元,增长9.84%和9.84%。主要原因是业务扩展,业务活动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全部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4%。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2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05万元,占85.8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3万元,占7.76%;卫生健康(类)支出7.38万元,占1.9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6.79万元,占4.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二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4.3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未全部完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二人,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二人,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二人,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二人,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二人,公务员补助缴费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二人,公积金缴费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二人,住房补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6%。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福利彩票收益用于助学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49.05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主要原因是新增福利彩票收益用于关爱留守(困境)儿童项目。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留守(困境)儿童数量减少经费未全部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5.68%,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占3.31%,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42万元,下降97.99%,主要原因是公车服务中心收回派驻车辆一辆,车辆运维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占96.69%,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80万元,增长121.1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来访交流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无出国考察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服务中心收回派驻车辆一辆,车辆运维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车辆购置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服务中心收回派驻车辆一辆,车辆运维费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25.04%。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各省、地市、县同行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8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各省、地市、县同行业务交流等支出。接待15批次,8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8.91万元,支出决算为3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比2022年度减少4.69万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关工委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8个,涉及预算资金184.32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7个,涉及预算资金134.32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23年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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