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要求,落实中国关工委和全市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助力扶持农村创业创新青年人才,根据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宁波市关工委“关工助力乡村青少年成长成才”行动项目购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关工助力乡村青少年成长成才”行动项目 2.项目资金:20万元 3.项目周期:6个月(6月至11月下旬) 4.服务内容和人群:以全市乡村为服务范围,组织引导城市中以“五老”为主体的专家等优质资源下乡发挥作用,把有关最新农业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解读、现代农业技术应用、创业素养培养等方面讲座和帮扶措施送到农村,帮助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打造“农村‘双带’青年共育基地”,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研学基地,组织开展青少年乡村研学活动,推进“乡村振兴我行动”品牌建设。受益对象为青年农创客和广大青少年。 二、绩效目标 1.制作宣讲课件10个; 2.对20名以上青年农创客进行精准结对帮扶,从中择优培育“乡村星创导师”10人; 3.帮扶“乡村青年初创客”50人以上; 4.开展分片集中咨询座谈活动3场次,学习交流活动2次; 5.在结对帮扶的青年农创客基地中遴选创建5个乡村振兴研学基地,在已创建的乡村振兴研学基地开展青少年乡村研学活动15场; 6.受益青年农创客、初创客和青少年2000人次以上; 7.相关工作、活动宣传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发布2条以上、省级媒体平台发布3条以上、市级媒体平台发布10条以上; 8.打造“农村‘双带’青年共育基地”,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我行动”活动品牌,凝炼项目成果,并举行总结会。 三、项目预算 1.业务费(不低于项目预算的75%) 主要用于人员劳务成本,志愿者补贴,专家服务费,培训、会议及活动费等。 2.管理费(不超过项目预算总支出10%) 包括行政和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办公费、邮电费等。 3.其他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总支出15%) 包括税费、资料费等。 四、承接主体要求 本次项目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能组织以“五老”为主体的各类专家的法人社会组织,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须抽检合格),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具有实施项目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五、购买程序 1.立项阶段 (1)市关工委发布公告,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组织项目评议,择优购买; (3)先后提交市关工委主任常务会议、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审议; (4)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合同。 2.执行阶段 (1)承接主体按照与市关工委签署的合同实施; (2)由市关工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督查。 3.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承接主体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市关工委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等方面组织开展终期考核评估。 4.资金拨付 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后15日内,拨付项目7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余款。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 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书面材料寄送到市关工委,同时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8616311@q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5时。 2.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方案和《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六份,以及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等级评定证书等复印件(盖承接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3296; 联系地址: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5号1109室。 附件:1.2025年宁波市关工委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 2.2025年宁波市关工委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关于宁波市关工委2025年“关工助力乡村青少年成长成才”行动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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