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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观乡关工委开展“法治护航,共守绿水青山”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6-09-04   阅读:次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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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海曙区龙观乡关工委联合乡中心学校、司法所、平安法制办、鄞江法庭等单位,开展“法治护航,共守绿水青山”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教育。本次活动依托学校特色“朴野博物社”拓展实践课堂,将生态博物探究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以沉浸式、趣味化的形式,让学生近距离学习生态法治知识,树立绿色守护理念。活动中,学校法治副校长潘玉健律师以“自然观察、万物共生”为切入点,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通俗讲解生物多样性基础知识,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帮助学生厘清生态保护的责任与边界。针对学生日常自然观察中的疑问,潘律师逐一答疑解惑,引导大家将爱护自然的朴素初心,转化为遵守生态法规、践行环保行动的法治自觉。

在“生物多样性小侦探”互动环节,授课老师立足龙观乡本土生态资源,围绕山野珍稀动植物、校园绿植生灵等生活化场景设问。同学们积极抢答,精准辨识中华水韭、独花兰等本土珍稀物种,充分展现了对家乡生态资源的熟悉与热爱。结合博物社日常山野探究经历,不少学生感慨,以往只知晓要爱护野生植物,如今明白保护珍稀物种是法定责任,今后会自觉坚守底线,主动守护身边的生态资源。为深化普法成效、夯实法治认知,活动设置沉浸式模拟法庭环节,由鄞江法庭工作人员全程专业指导。本次庭审聚焦本土典型案例,以“非法采摘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独花兰”为模拟场景,学生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法警、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严格按照标准庭审流程,完整开展开庭审理、法庭辩论、陪审团研判、当庭宣判等环节。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流程规范,同学们严谨思辨、有理有据开展辩论,清晰认知到“不知法”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免责理由。

最终,学生审判长依法作出判决,明确非法采摘保护植物的惩戒措施,同时划定生态修复、公益宣传、植树护绿等补救责任,让大家真切感

受法律的庄严与权威。课程尾声,在法治副校长的引导下,全体学生共同商议、集体制定班级“自然保护公约”,约定自觉爱护动植物、不破坏生态绿植、文明开展自然观测、主动劝阻生态不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本次活动以学、问、演、践相结合的方式,打通了生态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壁垒。下一步,龙观乡将持续深耕青少年法治与生态文明教育,常态化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让法治护绿的种子扎根少年心底,引导青少年主动担当生态保护责任,争做绿水青山的小小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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